不管何时何地,工资都是人们最关注的话题,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每一年都会有所调整,那么吉林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身在吉林的你最低工资上调了吗?高考升学网为你整理以下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目前2018年吉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7年的,当然小编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7〕9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2003年12月30日,原劳动部公布《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那么,什么是“正常劳动”?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供了8小时/天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要剔除哪些费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应剔除以下三项内容: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中剔除上述费用外,还剔除了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三、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员工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每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特别是几大一线城市,总是引人注目,围观群众也纷纷点评谁是最低工资的“一哥”。
其实,纯粹看绝对数字,并不一定能得出哪个地区最高的结论,因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内涵,各地存在不同的做法,还要考虑这个标准中是否包含员工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从《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看,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也就是说,按照国家层面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