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第一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D、E等5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第一批次设置A、B、C、D、E、F、G、H等8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与1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
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第一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D、E等5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第一批次设置A、B、C、D、E、F、G、H等8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与1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
对口单招专科第二批次设置A、B、C、D、E、F等6个“院校+专业”志愿,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或A、B、C、D、E、F、G、H志愿,被检索的5所或8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一是单考单招的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鼓励实行单考单招的院校按专业类招生。
二是实行联考单招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允许院校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调整计划。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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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11:0:35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
时间:2024-07-01 10:0:21江苏高考第一志愿没
时间:2024-07-01 10:0:11江苏高考志愿录取状
时间:2024-07-01 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