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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七)

更新:2023-09-13 12:06:13 高考升学网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个人档案建立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附上个人免冠寸黑白照片。

各项活动的总结文件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整理完成,并由各分管主席上交至。因故不能按时上交者必须提前说明。

各个部门增加或更替成

员,必须在变动完成后两天内向主席团递交变动情况。增加人员则应由部长秘书处领取表格后,增建档案。

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回,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留有记录。

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

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翻阅、修改或销毁档案。借用、查阅档案必须向负责人说明,经允许后方可使用。

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或用于宣传方面。
工作布置总结制度:为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有工作布置,检查工作的权利。

各部部长在学期初都要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经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制定实施工作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有大的变动,但可根据学期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补充。

各部须其大型活动前一个月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设想、建议或安排),主席进行统划、协调和安排。活动中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部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一份详细的工作总结,睁得失经验,做今后工作之鉴,并留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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