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我们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总的框架和纲领。“绿色发展”被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具有重大现实和战略意义,是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作出的时代抉择。
我们深刻认识到,推动绿色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厚植发展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区域竞争力、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努力探索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绿色发展”道路。
临汾是典型的资源型地区。过去临汾在环境保护上吃过很大的亏:由于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忽视了对环境的整治,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临汾在全国113个重点监测城市中一度排在倒数第一。这些年,我们始终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功能型治污、管理型治污和工程型治污,使空气质量越来越好、蓝天越来越多,城乡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临汾生态环境的历史欠账多,生态基础较为薄弱,环境治理成果还不牢靠,污染反弹的压力依然存在,城乡环境整治水平还不高,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如果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好,发展既快不了,也好不了,更难以为继。要解决生态环境的问题,既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必须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共赢的路子。这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济发展形成倒逼的历史必然,更是临汾作为资源型地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
我们要继续把生态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生态立市、环境当先”,坚决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绝不能造成新的污染。要把循环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推动企业、园区、产业、社会各个层面的循环发展。要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加快推进一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示范项目。要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大规模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汾河是临汾的母亲河,保护汾河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我们坚持把汾河生态治理保护修复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点,专门设立了“百里汾河生态文明保护区”。以此为基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发展,举全市之力实施“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样板区。
生态问题是发展问题,也是改革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过程,就是新旧理念和体制博弈的过程,必须依靠改革,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化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增加生态环境建设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坚决落实节能减排“一票否决”。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对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严格追责问责。要强化执法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用市场的办法保护环境,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营。
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只要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一定能守望好青山绿水,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赢得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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