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高考本科阶段志愿(含综合评价批次)的填报时间为7月1日—2日(每日8:00-17:00)。
日期 | 工作内容 |
6月23日 | 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位序、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以“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为准) |
6月24日—25日 | 高考成绩复核(24日网上申请复核,25日查询复核结果); |
6月30日前 |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可填报志愿考生所获录取优惠条件公示 |
7月1日—2日 | 每日上午8:00—下午5:00,考生填报本科阶段志愿(含综合评价批次)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7月3日 |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公布院校专业组校测资格线(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
7月5日前 | 强基计划校测及录取(具体以各招生院校要求为准) |
7月5日前 | 香港高校完成录取(香港高校已录取考生不再被含综合评价批次的后续批次录取) |
7月6日—7日 |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校测(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
7月8日 | 综合评价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
7月8日 | 零志愿批次录取 |
7月8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8日—15日 | 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院校录取 |
7月11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术类甲批次顺序段、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2日 | 上午,公布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13日 | 上午,“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计划表(缺额计划)及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可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各类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
7月14日 | 上午9:00—下午1: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志愿(平行段) 晚上,公布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15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6日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 |
7月16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6日—28日 | 本科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包括2次征求志愿) |
7月19日 | 公布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23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24日 | 上午9:00—下午1:00,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 晚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7月25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降分控制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26日 | 上午9:00—下午1:00,本科降分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 |
7月27日 | 上午,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7月28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专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专科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语数外)、艺体类考生综合成绩分布表(各类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
7月29日 | 上午9:00—下午4: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专科阶段志愿 |
7月29日—31日 | 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
7月30日 | 上午,公布专科艺体类批次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 |
7月31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31日—8月4日 | 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 |
7月31日 | 晚上,公布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 |
8月2日 | 上午,“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缺额计划表及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含艺体类招生院校) |
8月3日 | 上午9:00—下午1:00,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 晚上,公布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投档线(含艺体类批次) |
8月4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
8月27日前 | 被录取的考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生到毕业学校,往届生到区招办),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区招考机构公布为准 |
本科阶段: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本科招生批次开展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甲批次设置顺序段和平行段,在顺序段开展招生的一般为少数经教育部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含戏曲类专业);在平行段开展招生的为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高校及专业。乙批次承担征求志愿功能。
专科阶段: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本科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艺术类各统考类别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体育类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 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专科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上海高考志愿查询暂无录取
时间:2024-07-01 11:0:50上海高考平行志愿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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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10:0:03上海高考志愿录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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