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65%划定。
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新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新疆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或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正式投档后,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结论等信息,确定录取名单及考生专业。
高考志愿录取状态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考生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http://www.xjzk.gov.cn/),进入“统统导航—录取查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一般都会设置快捷按钮,点击菜单栏的“录取查询”就可以查询了;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
考生可到自己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考生可以访问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新疆高考志愿查询暂无录取
时间:2024-07-01 13:0:09新疆高考平行志愿录
时间:2024-07-01 11:0:28新疆高考第一志愿没
时间:2024-07-01 10:0:00新疆高考志愿录取状
时间:2024-07-01 0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