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粮食产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大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新建高标准粮田700万亩。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完成10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年度任务,基本建成8个抗旱应急水源小水库和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引提调工程。
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持续提升果蔬、花卉苗木、生猪、家禽、肉牛肉羊、奶业等集群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启动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集群和乡村特色经济园区。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探索不同层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有效方式。抓好农垦、国有林场、集体林权、供销社等改革。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新建改建1.3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村村通自来水。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环卫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工程,探索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工作。
(四)厚植发展优势,蓄积发展后劲。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局部优势、单一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化。
提升科学发展载体建设水平。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发挥郑州机场龙头作用,着力拓展航线、扩大市场、降低成本、安全运营,尽快形成四港联动、多式联运体系,以大物流支撑大产业;加大集群招商力度,抓好签约项目落地,加快形成主导产业;高水平推进城市功能区连片综合开发,尽快建成航空都市框架;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政策,推进投融资、贸易、物流、监管便利化。深入实施“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产业集聚区持续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推动商务中心区提升生产性服务功能、特色商业区提升生活性服务功能。鼓励高新区、经开区创新体制机制和运营模式,加快二次创业,争创“国字号”。
增强重大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尽早开通运营郑徐高铁,加快建设郑万、郑合、商合杭高铁,开工建设郑济、郑太高铁及郑州南站至洛阳等城际铁路,积极推进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蒙西至华中铁路通道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改造升级干线公路,推进内河航运建设。统筹地区性机场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速宽带网络和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扩容省际出口带宽和直达外省方向,提升国际通信能力。推进出山店、前坪水库建设,力争开工小浪底北岸灌区工程,启动宿鸭湖水库清淤工程,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完成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年度建设任务,力争建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加大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投入,加快实施电网优化完善工程,发展绿色煤电和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动洛阳石化炼油扩能改造及配套管道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培育工程,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等平台建设,创新政策和机制,培养引进一批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等紧缺人才,吸引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对接机制,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五)强化开放带动,增强内外联动发展能力。适应开放新形势,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深化与卢森堡货航公司战略合作,推动与波兰国铁公司、卢森堡国铁公司战略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打造空铁国际国内双枢纽。支持郑欧班列开辟新线路,打造境外集货分拨多枢纽。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国际产能、装备制造合作和跨境并购。深化与沿线国家资源开发、农业、旅游等合作。鼓励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突出抓好开放招商。依托科学发展载体开展链式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鼓励与发达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办好第十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等经贸活动。强化签约项目督查,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坚持引进外地企业和支持已入驻企业、培育本土企业并重,加强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推动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
持续优化开放环境。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外商投诉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招商由主要靠优惠政策向主要靠优质综合服务转变。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大通关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申建河南自贸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集中查验场所。加快建设郑州航空、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创新发展郑州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积极申建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和进境植物种苗等指定口岸,建成进境粮食口岸,推动汽车整车、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活牛等指定口岸协调联动,发展口岸经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创新热情,增强发展内生动能。
深化重点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三项试点,实施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继续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省级禁止类和限制类清单,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开展有稳定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示范,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业发展,争取再有50家县级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或达到组建标准,大力引进省外境外金融机构在豫设立分支机构,争取设立民营银行、中原寿险公司;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发行债券,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中原银行加快网点布局、郑商所扩大交易品种和规模,完善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推进消费税和资源税费改革,做好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抓好气象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省直管县体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
强化创新驱动。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建设众创孵化空间和创新创业投融资平台,培育一批创新龙头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开放式创新,再引进一批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团队、创新型项目和知名研发机构。继续实施省级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全覆盖工程,推进中科院河南合作平台建设,争取中科院在豫设立分院级研发机构,建成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开工建设省科技馆新馆。加快创新载体建设,积极申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业态模式创新,落实“互联网”行动方案,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深化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推进股权众筹试点,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创新创业。
(七)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美丽河南。坚持治、防、管一体抓,继续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保护“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
以解决大气和水污染为重点实施有效治理。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和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发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安排10亿元雾霾治理资金,支持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技术改造等重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遏制雾霾天气频发态势,力争郑州等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消除黑臭河。加强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
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狠抓源头预防。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展低碳城市和园区试点,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实施工业余热暖民工程和节能节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和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沿线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怠政失职。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机制。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和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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