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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政策规定

更新:2023-08-10 07:35:36 高考升学网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是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就是确保暂时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助等。那么北京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麽?北京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北京失业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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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848元调整到958元。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失业人员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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