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失业保险 > 正文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政策规定

更新:2023-09-13 23:48:55 高考升学网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是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就是确保暂时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助等。那么北京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麽?北京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北京失业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9各省失业保险内蒙失业保险 西藏失业保险 甘肃失业保险
青海失业保险 黑龙江失业保险 新疆失业保险 云南失业保险
广西失业保险 山西失业保险 吉林失业保险 宁夏失业保险
海南失业保险 江西失业保险 辽宁失业保险 重庆失业保险
福建失业保险 湖南失业保险 陕西失业保险 河南失业保险
贵州失业保险 河北失业保险 天津失业保险 四川失业保险
湖北失业保险 浙江失业保险 江苏失业保险 山东失业保险
广东失业保险 上海失业保险 北京失业保险 安徽失业保险

北京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848元调整到958元。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失业人员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11

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08

乌鲁木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

时间:2024-04-16 01:0:06

绍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