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那么北京大病救助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北京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有什么样的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大病救助的一些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北京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
积极推进重大疾病保险医疗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下面来看看北京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
一、北京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上不封顶;大病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