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那么山西大病救助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山西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有什么样的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山西大病救助的一些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山西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简单地说,就是有了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就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享受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的报销。
支付比例分5档,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
此外,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部门将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发挥托底保障功能。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将及时调整大病保险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悉,山西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山西省人社、卫生、财政、保监部门将共同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支付范围、最低支付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